言行相詭

1.出處

《呂氏春秋》淫辭:「言行相詭,不祥莫大焉。」


2.語譯

言語與行動不相符合。

詭:違反,違背。說的和做的相違背。指言行不一。

形容一個人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,完全不一樣,嘴里講的是仁義道德,做的卻是損人利己的事。


3.故事內容

戰國時,河南修武縣,有一個家棧的老板,姓贏氏,有一天遇到一個要到衛國去的客人,那位客人名叫陽處文,就住在贏氏的客棧里。贏氏看陽處文儀表不凡舉止穩重,認為是一個正經的人,便想結交他。第二天陽處文走了,贏氏想結交他,也跟隨走,他和陽處文在路上一面談,一面走,說了許多話,到了溫山,他忽然退了回來。他妻子問道:「你既然遇到了正經的人,還不去跟他,為什麼又要回來。」贏氏說:「我起初看他的外表和藹,一本正經,就想和他結交,後來一路上聽了他所說的話,完全和他的外表相反。我聽陽處文總是處處用話來掩飾他的短處,並且性情高傲得很,自誇才能,不把仁義當做根本,言行不符,我恐怕跟他不但得不到他的益處,反而會受到全的害處,所以在半路上就和他分手了。」


4.相似、相反詞

相似詞:名不符實、言行不一

相反詞:言行一致、言行相符。


5.例句

1.老張滿口仁義道德,其實言行相詭,常常做壞事。

2.他為人行事常常言行相詭,不值得信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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